周易预测术中的神秘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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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特•卡西尔认为:“除了空间和时间,数是决定神话世界结构的第三个重大形式主题。”(第58页)[5]“在神话思维中同在其他领域中一样,数充当一种首要的、根本的形式,不过这种关系在此不仅仅被当作关系,而是作为直接实在和当下应验的东西,作为具有自身属性和力量的神话客体。在逻辑思维看来,数具有普遍的功能和意义,而在神话思维看来,数始终是作为一种原始的‘实体’,它把其本质和力量分给每一个隶属于它的事物。”(第161页)这段话阐释了数字的神秘的、“非数字”的意义,这类数字被人类学家称为“圣数”(SecretNumber)或“神秘数字”(MysticNumber)。在此,我将探讨三才之道中数字“三”的神话意义。

《老子》第42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在老子的哲学体系中,最高的范畴不是“太极”,而是“道”,所以这里的“一”略等于《易》之太极(混沌),而“二”则近似阴阳、天地,“三”是阴气、阳气、中气(冲气)。万物的背面是阴,正面是阳,阴阳二气需要有一个联结环节——中气才能统一起来,三者的统一才能“生万物”。可说一、二、三都是神秘数字。用相应的包含数字的概念来表述,一相当于太一,二则为两仪,三即是三才。其中三是这个神秘数字序列的顶端,又是“生万物”的初始。由此可见“三”之神圣。这或许与古人的计数能力有关。在许多现今尚存的原始部落中,人们关于数的概念是非常简朴的,他们或者只知道一和二,或者勉强能数到三,并不知有四的存在。列维•布留尔说:“在非常多的原始民族中间(例如在澳大利亚、南美等地),用于数的单独的名称只有一和二,间或也有三。超过这几个数时,土人们就说‘许多、很多、太多,。要不然他们就说三是二、一。”(第175页)此可见,“三”在人类某一特定的历史阶段时,曾是古人认识的极限(《说文》亦云:“三,成数也,以其数毕于此。”),这种认识上的障碍就使人们对其产生敬畏心理,或许这就是其神秘性的肇始。

丹齐克在《数:科学的语言》一书中提到另一个例子:“南非的布须曼族,除了一、二和多之外,再没有别的数字了。”(第3页)于是三也成了多的象征,这个现象在汉语中也是一样的。《国语•周语上》记载,三位女子与密康公私奔,密康公的母亲劝他将她们献给周天子,其理由是:“夫兽三为群,人三为众,女三为粲。”此即以三为多,将三作为数量上的一个限额。以三为多的原始共识同样会增强“三”的神圣性。

众所周知,《诗经》中许多作品以三章成篇。《道德经》第50章:“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于死地,亦十有三。”生与死的思考用三来概括。《周礼》中,礼有三揖三让之节,乐以三阕为基本单位,丧期以三年为限,占卜之事均分三类(如三兆、三梦)。占卜者多用三人,如《尚书•洪范》:“三人占,则从二人之言。”《仪礼•士丧礼》亦言:“卜日……占者三人。”龟卜以三次为定,《尚书•金縢》:“乃卜三龟,一习吉。”卜法如此,最初的筮法亦应如是,即以占三次为准。《礼记•曲礼》:“卜筮不过三。”每次从著草中得到一个奇数或偶数,共占三次,可得一卦,这样就有八种可能的排列情况,故最初八经卦皆由三画组成。据顾颉刚先生统计,在《易经》中,“三”也是用得最多的数字[8〕,如“王三锡命”(《师》卦)、“王用三驱”(《比》卦)、“三岁不得”(《坎》卦)、“昼日三接”(《晋》卦)等等,不胜枚举。

这样,“三才”的三项内容:天、地、人就由数字“三”而获得神圣性。另一方面,“三”也因天父地母的生殖崇拜而进一步巩固了其神秘性。这一点与西方宗教的“三位一体”有相似之处。“宗教哲学专注于神圣三位一体的奥秘,它以圣父、圣子和圣灵之三者组合确立这个统一体,而宗教史却告诉人们,这种三位组合体本身最初是以非常具体的方式得到理解和感知的,它表达了非常确定的、人类生活的‘自然’形式。透过圣父、圣子和圣灵的思辨性三合一,通常仍能轻易辨认出父亲、母亲和子女的自然三合一。”(第169页)《淮南子•地形训》曰:“天一地二人三。”《说文》曰:“三,天地人之道也。”实际上是将“三”实体化。卡西尔说:“浏览一番数的基本系列,每一步都会发现这样的神话一宗教实体。不仅原始人的思维,就是一些庞大的文化宗教,也处处可见把一、二、三实体化的例子。关于那种源于自身、变成‘另一个’第二实体,最后又在第三实体中与自身重新结合之统一性的问题,属于人类共同的文化传统。虽然这个问题只是在思辨性宗教哲学中才以纯理智的方式系统地提出来,但‘三位一体之神’这个观念分布之广,说明它一定基于某种根本的和具体的情感基础,它归属于这种基础,并从中不断重新生成。”(第163页)天父地母以生人类及万物的思维模式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在波利尼亚人中,人的家谱要追溯到作为其始祖的天和地。在埃及神话中,父、母、子三位一体表现为地狱判官、生育女神和太阳神三形象。几乎在所有闪米特种族中发现了这种三位一体。已经证实,日耳曼民族、意大利人的部落、塞西亚人和蒙古人中有过这种三位一体。在欧洲的民间传说中则反复出现三兄弟、三只熊、三支箭等以三为模式的主题。或许,只有从人类的文化心理、从认知主体和认知对象的相互作用关系中再深入挖掘,才能更好地理解“三”的神话内涵。

由于三的神秘性,故我国古有三皇、三王,《易》有三《易》,《礼》有《三礼》,人伦有三纲,《三字经》成为国人启蒙读物(其中就有“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三纲者,君臣义”),就连三的乘积(如六、九、十八、七十二……)也有这种神秘性。在我国古典叙事文学中,“三”作为一个叙述模式被反复运用,其目的就是要表达叙事主体、叙事结构的某种神圣性(如《战国策•赵策》著名的“邹忌讽齐王纳凍”,邹忌三问妻、妾、客,三比徐公,谏齐王时的三类比,齐王设三赏,令下之后的三个时间段的效果,皆含有“三”的模式。此叙述模式在《西游记》、《水浒传》等小说中亦大量存在),此将另撰文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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